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 申请办法(2020 年)

为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,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

展,孔子学院总部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 奖学金),以下简称奖学金,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 堂、部分汉语考试考点、外国高校汉语师范/中文院系、国 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(以下简 称推荐机构)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 业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1.非中国籍人士;

2.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3.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
4.年龄为 16-35 周岁(统一以 2020 年 9 月 1 日计)。在 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。

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
1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

2020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 具有硕士学历,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、语言学、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六级)200 分、HSKK(高级)60 分。2 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2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

2020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2 年。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五级)210分、HSKK(中级)60 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 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3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

2020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 具有高中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210 分、

HSKK(中级)60 分。

4.一学年研修生

2020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11 个月。不录取在华留 学生。

汉语国际教育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70 分,具有 HSKK 成绩;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等 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180 分、HSKK(中 级)60 分;汉语研修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10 分,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。

5.一学期研修生

2020 年 9 月、2021 年 3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5 个月。不 录取护照上有 X1、X2 签证者。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 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 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 级)180 分,具有 HSKK 成绩;中医、太极文化方向,具有 HSK 成绩,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。

6.四周研修生

2020 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周。不录取护 照上有 X1、X2 签证者。

中医、太极文化、汉语言+中国家庭体验、孔子学院专 项四周生方向,具有 HSK 成绩。可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 名,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,提前报总部审 批,每团 10-15 人。

7.联合培养项目

(1)总部与接收院校合作奖学金 孔子学院总部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设立奖学金,其中一学年研修,汉语国际教育本科、硕士类奖学金,由相关院校 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招生;“汉语+职业技术培训”类奖学金 按相关院校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系统 内公布的标准招生(相关院校招生类别及名额见附件 3)。

(2)总部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、大学联合培养奖学金 该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、名额和资助方式等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报名网站更新发布。

 三、办理流程2020 年 3 月 1 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孔子学院 奖学金。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 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 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 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:

1.7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4 月 10 日,推荐机 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4 月 20 日;

2.9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5 月 10 日,推荐机 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5 月 20 日;

3.12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9 月 10 日,推荐机 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;

4.2021 年 3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 月 10 日, 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11 月 20 日。

孔子学院总部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:根据 HSK、HSKK 考分和级别,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,于入学前约 3 个月 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,公布评审结果。

四、关于汉语桥获奖者

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2020 年度“孔子学院奖学金证 书”者,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网站, 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。

如有问题,请咨询 chinesebridge@hanban.org

五、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,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招生等服务。

六、其他

1.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,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。

2.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 截止时间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。

3.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,详见《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。

4.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 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七、孔子学院总部联系方式 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:scholarships@hanban.org 电话:+86-10-58595727

八、附件

1.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
2.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
3.2020 年孔子学院总部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招生奖学金 类别及名额

孔子学院总部

2019 年 12 月

附件 1.

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资助内容及标准

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(四周研修生除外)和综合医疗保险费。

1.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, 开展文化活动,组织参加汉语考试。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 游景点门票。

2.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,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, 一般为双人间;经奖学金生申请、接收院校批准,选择校外 住宿者,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,博士生标准为 1000 元人民币/月,其他类奖学金生为 700 元人民币/月。

3.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。本科生、一学年和一 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 士生为 3000 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 3500 元人民币/月。

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, 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。当月 15 日(含 15 日)前到校注册者, 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;15 日以后注册者,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。

奖学金生在学期间(不含寒暑假)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 时间超过 15 天者,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。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、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,停发自休学、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。 毕(结)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(结)业日期后的半个月。

4.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 执行,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。四周研修生标准为 160 元人民 币/人,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/人,一学年以上标准 为 800 元人民币/年/人。

附件 2.

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

申请材料清单

一、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

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
2.HSK、HSKK 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。

3.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。 

二、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

4.提供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和在校学习成 绩单。

5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 的副教授(含)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。 提供中文个人陈述(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、拟定研究计 划,3000 字左右)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 证明者优先。

6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 导师的推荐信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 助。

三、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
四、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 托证明文件。

五、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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